关于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实行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现就我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作如下说明:
1.服务对象:正常散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本校学生。课后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
2.服务时间:学校每天下午散学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原则上夏季至18:00,冬季至17:20。
3.服务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等活动。
4.相关要求:
(1)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确认、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2)家长在提出申请时,应知晓下午接送时间为:5:20前;应充分考虑到接送孩子途中的路况、车况、路途的远近等因素,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申请。
(3)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放学后的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课后服务期间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家长不在规定时间5:20内接回孩子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在接送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泰兴市新街小学
2018年12月7日
………………………………………回 执…………………………………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学校分发的《关于课后服务的告家长书》的所有内容,了解了相关要求。作为家长将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和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并服从学生活动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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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有课后服务需求: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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