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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17年10月31日 08:51:50 访问量:7753 作者:戴玉山

泰兴市新街小学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171027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安〔20177号)和泰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教安〔201733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基本消除校园内因线路设计、管路铺设不合理,维护保养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等产生的电气火灾隐患;加强与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联动,建立电气设计、施工、使用、服务等多环节监管体系;做到电气火灾防范与校舍改造、新建同步设计、施工,着力提升学校电气安全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开展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长:吉裕建(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万路华(副校长)

  员:戴玉山(安管办主任)  李维建(总务主任)

  周祝峰(局委派会计)    康(电力教师) 

戴学东(聘用电工)

三、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学校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学校是否存在未配备专(兼)职专业电工或专业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严查学校是否存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电气综合治理。

加强对教工宿舍、食堂、教学楼、多功能教室、会议室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地方,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电气综合治理。针对近几年学校宿舍存在的教师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广播、宣传栏、微信、微博、宣传标语、电视屏幕、中队会、升旗仪式、系列活动等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学校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活动,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四)认真落实电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学校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

四、治理步骤

201710月开始至2020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01710月底)。

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明确治理标准、治理重点、工作步骤和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11月至201712月底)。

学校对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重点围绕电气安全隐患治理、电气安全使用管理、电气安全知识教育等方面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治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同时,要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及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本单位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1月至20204月)。

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学校聘用电工每周必须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督促落实电气安全防范措施。

 

 

 

编辑:戴玉山
评论区
杨正和(2017/11/7 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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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花(2017/11/7 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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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祝峰(2017/11/7 13: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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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建(2017/11/7 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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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育文(2017/11/7 2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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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育文(2017/11/7 2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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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冬兰(2017/11/9 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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